当前位置: 首页 > 制度建设 > 正文

吉林艺术学院艺术教育学院“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11-25 】

根据教育部《关于强化高校党委政治责任加强论坛、讲坛等管理的通知》、省高校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吉林艺术学院“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对院内举办的各类讲座、报告会、研讨会、学术沙龙等思想文化活动严格执行“一会一报”“一事一报”申报审批制度。

1.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读书会、学术沙龙等的引导和管理。落实“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由我院党总支统一管理,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报学校有关部门审批。

2.各类报告、论坛、讲座等要充分体现校园学术氛围,内容健康向上,充满正能量。提升学校文化品位,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丰富校园文化内涵。

3.涉及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类的学术报告、论坛、讲座等由我院党总支负责对内容进行初审,同意后报马克思主义学院对内容进行审核,报科研处审批,党委宣传部备案。

4.涉及科学研究和教学类的学术报告、论坛、讲座等由我院党总支负责对内容进行初审,同意后报科研处或教务处审批,党委宣传部备案。

5.外籍人士、港澳台人员来校举办讲座,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由我党总支与国际合作交流处审核,报科研处审批,党委宣传部备案,未经批准,不得向境外人员发出正式邀请。

6.各类活动我院各办公室、教研室与审批部门要对场地、人员、内容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绝不给违法、有害言论提供传播空间和渠道。

7.加强对院内电视台及各类海报、条幅、橱窗、宣传板等传统宣传阵地的管理,防止有害宣品、错误言论在校园内散布和传播。

8.“一事一报”是指在自己属地范围内发生的热点、难点、重大问题,需要及时以口头、电话或书面的形式进行汇报的事项。“一事一报”需第一时间送达我院分管领导,分管领导第一时间送达学校主要领导,由学校领导做出批示,主管单位具体落实。严禁隐瞒不报。

9.学院全体教职员工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从加强管理、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的角度,认真执行制度中的各项规定,对因疏于管理,不按审批程序擅自举办活动以至造成不良政治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0.艺术教育学院各办公室、各教研室举办的各类讲座、报告会、研讨会、学术沙龙、展演等,请至少提前一周到办公室张晔主任处进行报备、填表,截止日期为每星期五下班前,分院统一进行上报及办理。

中共吉林艺术学院艺术教育学院总支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后附:

附1:艺术教育学院(讲座、报告会、研讨会、学术沙龙、展演)申请表

附2:吉林艺术学院学术活动审批表

艺术教育学院XXXX申请表

时间

地点

报告题目

主办单位

报告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告内容简介

主办

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日

审批

单位

意见

(公章)年月日

吉林艺术学院学术活动审批表

活动名称

活动类型

演出展览

论坛

申请单位

活动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活动地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面向群体

校内校外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合作单位

经费预算

经费来源

活动介绍

活动负责人签字:

使用单位

意见

(签章)

科研产业处意见

(签章)

备注:

该表一式两份,填写、签字、盖章后由科研秘书交到科研产业处存档并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备案,咨询电话0431-85618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