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负责主持全院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院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管理制度制定、行政管理、对外学术交流等工作。制定落实学科和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计划,完成本院各项建设和发展目标。
二、负责主持召开本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教学、科研、财务、资产、人事等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和督促分管副院长的工作,确保全院教学、科研等项工作的完成。
三、负责制定学院发展定位、中长期发展目标、学科专业建设规划、科研发展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有效组织实施。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等的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四、协助党总支做好全院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并做好统战工作。负责招生及学生就业指导工作。
五、负责审批重大经费支出,完成学院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