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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工作职责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6-25 】

一、在学院党委和学生工作处的领导下,协助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抓好学生班级的组织建设。

二、协助分院党总支抓好学生党支部建设,协助学院团委做好团员推优工作,做好党外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做好党员的发展和继续教育工作;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增强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执行学生管理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校纪,并积极协助领导做好违纪学生的处理和教育工作;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引导学生遵守校规校纪,培养勤奋好学、求实求真的学习品格,经常表扬好人好事,大胆纠正不良倾向,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学院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和稳定,做好本单位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评优和奖学金发放工作。一年级辅导员应积极协助相关部门抓好新生军训工作及学生的国防教育工作。

四、关心和帮助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广泛与学生开展交友谈心活动。经常深入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及时掌握学生学习、生活等情况,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并能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处理学生中的突发事件,及时上报信息。

五、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和手段,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普及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深入了解本学院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和身心健康。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和心理辅导,及时疏导学生的心理困惑,认真做好个别教育工作,预防危机事件发生。

六、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和学习方法指导,抓好学生的学风建设。引导学生形成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的优良学风。注意沟通学生与任课老师和系(院)领导的联系,配合教师做好教学改革和开展教书育人工作。

七、指导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做好困难补助的申请发放以及助学贷款的申报、回收的有关工作,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及时为学生排忧解难。做好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收集整理贫困学生档案;协助有关部门教育和督促学生按时交纳学费,履行交费义务,做好欠费学生的学费催缴工作。

八、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民主法制以及校规校纪教育。引导学生增强道德观念、组织纪律观念和民主法制观念,掌握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集体、个人与他人之间关系的准则,养成文明礼貌、遵纪守法和符合职业道德要求的行为习惯。配合有关方面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学习动机、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纪律等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九、指导学生开展红十字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等活动,并及时进行总结和经验交流。

十、毕业班辅导员应认真做好就业指导、就业推荐、毕业鉴定和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等就业工作。

十一、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