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本身是师生放松身心、亲近自然、接触社会的良好时期,每个人都希望过得平安、愉悦、祥和、充实,但有时意外事件防不胜防,一瞬间就会发生,为了及时、有效地控制事件发生后产生的不良后果,最大限度地降低生命、财产损失,并且能在
第一时间内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投入抢险救助工作,根据各级政
府制订的有关安全应急预案,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
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所有节假日期间所发生的安全事件。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各节假日放假期间均安排值班,密切注意节假日的动态,尤其是校内的一切安全事件。对于一般安全事件(在没有触及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的),值班人员发现,及时赶赴现场,同时报告学院分管领导,在现场了解情况,能处理马上处理、解决,不能处理要注意保护现场、安顿人员,预防事态扩大和损失的蔓延,待学校领导来再作决定。
对于较大安全事件(出现人员伤害,较大财产失窃,损失事件),值班人员得知消息,马上报告分管领导及校长,全部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伤害人员马上救治,情节严重,告上
级主管部门。
对于重大安全事件(出现人员伤亡事故、火灾、绑架、重大盗窃或经济损失严重的),值班人员得知消息,迅速报告分管领导及校长,所有领导组成员互相告知,全部赶赴现场,在校长或分管领导的组织、指挥下有序地进行救治、维护现场,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莲新派出所,涉及刑事案件的,学校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及时的调查、取证工作,同时要及时进行协调相关家属的工作,稳定秩序,把风险降低到最低。
三、报告制度
凡发生师生有伤亡,或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电告区教育局,并在12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以及经济损失状况。
四、现场指挥
处置事故现场的最高负责人由在场最高级别的校级领导担任指挥,并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抢险组、抢救伤员组、维护现场秩序警戒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以确保抢险、救助工作有序进行,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
度。
五、事故调查
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事故调查必须采取“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不得违反规定,隐瞒事故调查。
六、防范监控
为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学校要加强对重特大事故的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学校要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从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七、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八、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齐向军
副组长:庞伟 李士锦 段佳秋
组 员:张晔 王辛辞 王莹 贾妍 陈泽
各节假日放假期间均安排值班人员,密切注意节假日的动态,特别是校内的一切有关安全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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