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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能新课程 培育新师资——人工智能视域下艺术教育高质量发展研讨会音乐、美术、舞蹈教学展示微课评审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6-06-09 】

一、评选目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十五五”规划部署,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2025年修订)》、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入贯彻教育部《“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要求,推动美育教育创新发展,发掘和推广优秀的美育微课资源,促进美育教学资源的共享与交流,提升教师美育教学能力,激发学生对美育课程的兴趣和热情,特举办本次微课评选活动。

二、微课类型

音乐、美术、舞蹈教学展示微课作品。

三、评选范围与对象

评选范围:高等院校艺术教育专业师生、各中小学校教师等录制的教学展示微课作品。

参加对象:教师个人或教学团队,鼓励跨学科、跨校际合作。

上报时间:2026年6月15日截止

四、评选内容及要求

(一)选题内容

高等院校艺术教育专业教师的微课选题要与高校授课内容一致;

高等院校艺术教育专业学生、中小学校教师的微课选题应在教育部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义务教育音乐、美术教科书、普通高中音乐、美术教科书中选择。紧扣美育主题,体现传承与创新,具有时代性和创新性。内容科学正确,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违法违规内容。

(二)“微课”制作要求

1. 参赛教师自选一门课程,提交一个在真实课堂教学环境中录制的视频。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录制时长15-20分钟。

2.教学设计及作品要求

1)教学目标明确,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

2)教学过程设计合理,注重启发式教学,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造力。

3)教学方法多样,能够灵活运用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4)作品要求:单机位全景拍摄,课程内容完整且连续录制,不能剪辑;视频与音响需同步录制,人物突出、图像清晰、构图合理、声音清楚。能较全面真实反映教学情境,能充分展示教师良好教学风貌。视频格式为MP4或MOV,大小不超过700M。采用标清4:3录制。

5)参赛视频片头应注明学段学科、教材版本(国标/校本)、年级、课程名称。视频中不能显示教师姓名、职称、所在学校等信息,个人信息在回执单中填写。

五、作品提交及评审

作品提交:参评教师或团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微课作品及相关材料至指定平台或邮箱。

作品评审:专家评审组对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获奖作品,对获奖教师或团队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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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奖项设置与奖励

奖项设置:根据评选结果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

奖励措施:获奖教师或团队将获得荣誉证书等奖励;获奖作品将在“艺教言传”微信公众号平台上进行展示和推广。

七、其他事项

参评作品需确保原创性,不得存在抄袭或剽窃行为;如有违反,将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评选活动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及时联系主办方或协办方相关工作人员。

八、提交时间与方式

请于2026年6 月15日前将书面教学设计 WORD版、视频文件、回执信息表(附件1)进行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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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495823105@qq.com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13904328086

初审 | 杨 柳

复审 | 王 蕾 涂 蓓

终审 | 何 鸿 赵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