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发挥优秀集体和个人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校优良校风、学风建设,充分调动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我校相关规定,现在全校本科学生中开展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项目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寝室长、优良学风班。
二、参评对象
我校2016、2017、2018级在籍本科学生、本科班级。
三、评选条件及标准
(一)优秀学生干部
1、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能够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地开展工作;
2、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思想品德考核成绩等级为优秀;
3、学习上刻苦努力,能起表率作用,学习成绩良好,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位于年级前30%;
4、对所担任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正派,讲究工作方法,注意提高工作效率,工作成绩比较突出;
5、工作中坚持原则,善于团结同学,服务意识强;
6、能够及时并实事求是地向上级组织和有关领导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相应的工作。
(二)优秀寝室长
1、热爱寝室长工作,有较强责任心和工作热情,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自觉维护宿舍管理制度,能够协助辅导员、宿管员做好学生宿舍日常管理工作;
2、积极配合自管会工作,及时反映宿舍存在的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够认真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3、在寝室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成绩良好,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位于年级前50%;
4、所在寝室成员遵章守法,模范遵守校规校纪,表现良好;寝室卫生良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
5、所在寝室在校级及以上各种评比活动中,获得奖项的;
6、思想品德考核成绩为优秀以上。
(三)优良学风班
1、班级学生学习态度端正,学习风气浓厚,课堂出勤情况好,无旷课、迟到、早退现象;
2、班级学生遵守课堂纪律,课堂秩序良好;
3、班级学生开展有益的学习竞赛,有比、学、赶、帮、超的活动;
4、班级学生注重保持学习场所环境的整洁,学生自身服饰整洁卫生,大方得体;
5、班级学生言行文明,尊重师长,尊重他人;
6、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和各分院组织的各项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文体活动丰富活跃,参与面广;
7、班级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成绩良好以上;
8、班委会健全,工作积极,团结协作,富有凝聚力,班干部以身作则;
9、班级内无受处分学生。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同学、集体无评优资格
(一)个人或班级成员思想品行不端,违反校规校纪或社会公德,造成影响者。
(二)个人或班级成员受到学籍或党团组织警告(含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三)个人或班级成员学习成绩有不及格者。
(四)个人或班级成员一学年内旷课累计4学时(含4学时)或缺课累计达三周(包括病、事假,因公除外)以上者。
(五)个人或班级成员对评奖无理取闹、弄虚作假的。
五、评选办法、程序及时间
(一)在各分院广泛宣传评优工作的基础上,具备评优条件的学生和班级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应的审批表格。各分院对提出申请的学生和班级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核和民主评议,按名额确定推荐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确无异议者,报学生工作处审核。经学校审定后,颁发证书、予以表彰。
(二)2019年11月25日前材料上报学生工作处。
七、具体要求
(一)各分院要做好评选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注重发挥评选过程的育人作用,以各项优秀集体及个人的良好精神风貌倡导优良校风、学风,充分发挥典型引导教育作用。
(二)各分院要加强对评优工作的领导,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严格遵守程序,认真组织学生评议,广泛地征求和听取学生的意见,评比过程要充分体现民主,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把真正能代表学校形象和优秀学生风采的优秀集体和个人推选出来,使评优工作真正达到表扬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三)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行为,学校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四)各分院在公示结束后需将评选名单(电子表格和纸质)、公示(电子版照片和纸质盖章)、请示(须加盖公章)上报学生工作处。优秀学生干部与优秀寝室长不可兼报。
附件:《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优良学风班名额分配表》
《优秀寝室长名额分配表》
《吉林艺术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请审批表》
《吉林艺术学院优秀寝室长申请审批表》
《吉林艺术学院优良学风班申请审批表》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1月15日
附件:
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分院
| 名额
| 分院
| 名额
|
音乐学院
| 20
| 动漫学院
| 20
|
美术学院
| 25
| 艺术教育学院
| 20
|
设计学院
| 41
| 艺术管理学院
| 12
|
戏剧影视学院
| 23
| 流行音乐学院
| 3
|
舞蹈学院
| 19
| 戏曲学院
| 8
|
新媒体学院
| 42
| 总计
| 233
|
优秀寝室长名额分配表
分院
| 名额
| 分院
| 名额
|
音乐学院
| 4
| 动漫学院
| 6
|
美术学院
| 7
| 艺术教育学院
| 5
|
设计学院
| 9
| 艺术管理学院
| 4
|
戏剧影视学院
| 5
| 流行音乐学院
| 2
|
舞蹈学院
| 4
| 戏曲学院
| 2
|
新媒体学院
| 9
| 总计
| 57
|
优良学风班名额分配表
分院
| 名额
| 分院
| 名额
|
音乐学院
| 1
| 动漫学院
| 1
|
美术学院
| 2
| 艺术教育学院
| 1
|
设计学院
| 3
| 艺术管理学院
| 1
|
戏剧影视学院
| 2
| 流行音乐学院
| 1
|
舞蹈学院
| 1
| 戏曲学院
| 1
|
新媒体学院
| 3
| 总计
|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