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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双十佳”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11-15 】

各分院:

为了树立典型,教育、引导、激励全校大学生,加快成长成才,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推进优良校风和学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吉林艺术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吉艺学发[2019]19号)和《吉林艺术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吉艺学发[2019]17号)等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双十佳”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十佳大学生

所有评选事宜按照《吉林艺术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吉艺学发[2019]19号)执行。“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材料应包括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介、电子照片、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并准备5分钟左右的PPT在评选现场进行现场展示。

二、十佳班集体

(一)评选范围

在2018-2019学年度优良学风班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

参照《吉林艺术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吉艺学发[2019]17号)。

(三)评选名额

10个。

(四)评选流程

1、各分院按照评选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从“2018-2019学年度优良学风班”中择优推选;

2、各分院对推选的班级,需准备申报材料,其中包括审批表(见附件)、班级简介、集体电子照片、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并准备5分钟左右的PPT在评选现场进行现场展示。

3、学生工作处对各分院上报的候选班级进行复审后,组织由学校主管领导、学工系统有关人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加的评委会,在听取候选班级代表陈述和答辩后,经民主投票、评议等环节评选出10个十佳班集体,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具体要求

(一)各分院要做好评选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注重发挥评选过程的育人作用,以各项优秀集体及个人的良好精神风貌倡导优良校风、学风,充分发挥典型引导教育作用。

(二)各分院要加强对评优工作的领导,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严格遵守程序,认真组织学生评议,广泛地征求和听取学生的意见,评比过程要充分体现民主,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把真正能代表学校形象和优秀学生风采的优秀集体和个人推选出来,使评优工作真正达到表扬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三)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行为,学校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1月15日